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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中止關稅減讓義務,自2018年4月2日起實施。
2018年3月8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公告,認定進口鋼鐵和鋁產品威脅美國國家安全,決定于3月23日起,對進口鋼鐵和鋁產品加征關稅(即232措施)。232措施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不符合“安全例外”規定,實際上構成保障措施。該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實施,對我國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為維護我國利益,平衡因美國232措施給我國利益造成的損失,我國自2018年4月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的7類128項進口商品中止關稅減讓義務,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加征關稅,對水果及制品等120項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稅率為15%,對豬肉及制品等8項進口商品加征關稅稅率為25%。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
我國倡導并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對美中止關稅減讓義務是我國運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維護我國利益而采取的正當舉措。